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规〔2024〕1号)有关要求,着力健全晋中市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一步释放家电家具消费潜力,畅通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探索、以点带面,加快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2025年,培育一批回收龙头企业,推广一批典型经验模式,全市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量比2023年增长15%以上,规范化回收水平明显提高。
(一)加强规划调控引导。强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公益属性,结合当地城乡人口规模、居民社区和公共机构分布,将回收网点建设纳入各县(区、市)相关规划,合理规划回收网络;科学布局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县(区、市)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从源头投放、收运系统、末端处置三个环节统筹规划。(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回收网点建设。以方便居民交售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为原则,按照相关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分类推进社区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暂存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支持生活垃圾清运网与再生资源回收网一体化运营,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业务跨界全产业链发展,健全城乡二手商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制定并动态调整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年度项目清单、可回收物指导目录、回收企业及其网点名录。(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畅通公共机构回收渠道。支持回收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家具回收统一平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统一平台回收的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家具,通过“公物仓”以置换、调拨等方式循环使用;无修复或再利用价值的,按照程序进行处置。鼓励预算单位采购符合绿色采购要求、可循环利用的产品,推行优先使用“公物仓”修复设备、家具。鼓励向社会其他经营主体推广价格透明、服务规范的废旧设备、家具等循环利用“公物仓”模式。(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政策引导、评估考核和消费导向等举措,推动生产企业参与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优先支持落实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的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家电家具生产企业加强绿色设计和技术研发,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便于回收处理的技术工艺和易于回收利用的环保材料。引导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产品设计、生产、使用和废弃等环节全过程履行社会责任,将资源环境责任延伸至产品全生命周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流通渠道提质增效。鼓励大型卖场、品牌连锁商超、头部电商平台等流通主体与家电家具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实现生产和消费的有效对接,发挥产销衔接、商品集散的渠道优势,减少中间环节,建立废旧家电家具回收点和提供上门服务,实施以旧换新等激励政策,促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提升流通主体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培育售后服务领跑企业。鼓励售后服务企业利用自身维修网络开展逆向物流业务,跟踪产品使用寿命和维修情况,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使用服务,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回收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培育全市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鼓励回收骨干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等方式,引导前端分散回收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与上下游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构建高效回收生态圈,打造一批回收行业龙头企业。积极推动家电家具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建设,发挥龙头回收企业在引领标准、整合资源、技术创新、拓展市场、集群发展等方面带动作用,支持家电家具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与家电家具品牌企业联动,设立废旧家电储运货场、家具回收中心仓,提升废旧家电家具回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建设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回收信息化建设。引导回收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暂存、运输、处理等业务流程,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引入智能回收设施,实现精准分类。鼓励家电生产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改进废旧家电在线估值服务,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加强市场动态跟踪,优化估值算法,增加估值信息透明度,注重用户体验,鼓励轻松参与。(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规范回收便利化服务。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家电家具销售企业定期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并为回收车辆进出提供方便。鼓励有条件的居民社区利用闲置房屋设置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临时存放场所,方便居民装修、搬家。支持信誉好、服务优、规模大的回收企业与县(区、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向居民区延伸回收网络,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逐步实现正规企业直接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适应回收多样化需求。鼓励各县(区、市)根据实地情况,因地制宜,指导回收企业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等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方式,统一流动回收车辆、人员着装等服务标识和服务规范,采用“定点、定时”方式,进入街道、社区回收废旧家电家具,实现废旧家电家具即收即走。(市商务局)
(十)推动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处理。督促回收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加强进出货环节信息登记与台账管理,定期审核台账记录,确保数据准确安全。督促回收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规范拆解废旧家电,提高废旧家电中钢铁、塑料、玻璃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及时无害化处理废旧家具,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规范旧家电家具二手流通。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方式,配合主管部门督促市内电商平台完善旧家电及有二手流通价值家具的规则协议,规范网络交易行为。规范二手家电家具流通秩序,发挥二手流通企业收购、鉴定、评估等专业优势,扩大二手家电家具交易、租赁规模。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跟踪流向,促进二手交易规范畅通。(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法制化水平。各县(区、市)要推动落实《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晋中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升回收网点建设等法制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引导回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必要支持。生活垃圾处理单位要建立处理台账,记录每日生活垃圾的运输单位、种类、数量、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以及可回收物去向等信息,定期向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商务等主管部门报送数据。探索建立废旧家电家具等大件垃圾市场化清运机制。(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财政、金融、税务政策支持。各县(区、市)要按照向公益属性、向产业集聚和向科技创新倾斜的原则,加强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现有政策和资金,积极引导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实行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补贴政策。落实好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能力,支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要素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要求的前提下,落实和完善用地政策,将经批准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的物流运输顺畅。(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严格监管执法。各县(区、市)要定期组织实施行业源头治理,重点整治违规设点经营、无证无照经营、“散乱污”等问题,全面从严规范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营造安全稳定回收环境。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拆解废旧家电、非法转移或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督促二手商品交易电商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完善交易规则协议、信用评价和纠纷处理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日常管理,坚决防范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重要意义。各县(区、市)要健全商务、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机关事务、供销合作社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和科学的工作、政策、指标和评价体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市商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机制,加强协商沟通、季度跟进和评估指导。
(十七)开展典型建设。各县(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举措,加快完善回收网络、培育回收主体、创新回收模式、规范二手流通等,以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为重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市商务局负责对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成果。在此基础上,做好其他品类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十八)强化宣传推广。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推广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引导公众规范投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期间,加强绿色安全理念宣传与节能减排知识普及,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各县(区、市)相关工作季(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于季(年)度末下月15日前报市商务局等9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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